2019年广东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招聘专职人员4人公告

来源:韶关市水务局 2019-03-08 14:41:08
  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委托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检测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共4名,详见附件《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水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 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可按具备学历条件报考;
 
  4.具备到项目工程地点取样、检测、检查以及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5. 工程师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助理工程师、辅助检测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6. 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有吸毒史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关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通过韶关市水务局网站查找《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下载《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
 
  3.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990931082@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17时(以收到电子版报名表时间为准);
 
  5.可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5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15楼1508室韶关红海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13415684136
 
  联系人:何先生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于3月15日17:00前,到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15楼1508室韶关红海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可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已具备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称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2、未按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由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与韶关红海公司共同完成。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采取百分制,考试科目为《通用行政能力测验》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由韶关红海公司组织,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派人巡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由韶关红海公司组织,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选派面试评委。
 
  (三)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从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录用,可凭相应发票到用人单位报销。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由韶关红海公司组织。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的名单 “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发现问题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服务方式,聘用人员工资由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承担,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其待遇为:
 
  工程师试用期内工资:3000元,转正以后综合工资:3500元至6500元;
 
  招聘助理工程师试用期内工资:2700元,转正以后综合工资:3000元至6000元;
 
  辅助检测人员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转正后综合工资:2500元至4000元、本科文凭试用期内工资2700元,转正后综合工资:2700元至4000元;
 
  待遇含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以及住房公积金,下拨至用人单位,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按规定将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所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2.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3.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 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招录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
 
  2019年3月6日
 
  附件:
 
  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心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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