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金塔县招聘教师47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计划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期间,为酒泉市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其中,城乡中小学教师41名,分别是语文教师7名、数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4名、历史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4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3名、心理健康教师2名;县汽修中专教师6名,分别是电子技术教师1名、机械工程基础教师1名、影视制作教师1名、电子商务教师1名、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1名、电工基础教师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备《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明确的岗位条件,《岗位简表》中所列专业。
3. 符合前述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移民乡镇学校岗位条件的2016、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或机关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正在失信惩戒期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9.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后所在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为准)。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11.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12.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金塔县人社局、金塔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签约的方式进行,即报名及面试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签约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招聘小组在西北师范大学安排专人对有签约意向的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报名登记。报名时间:2019年3月9日(星期六)至3月11日(星期一),每日8时至18时,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报名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现场填写《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报名过程中,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应聘人员在校表现、专业成绩、身体状况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环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招聘小组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按学段、学科分组进行,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较少时可列入同组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中小学、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不分学科进行口头提问与作答式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能力应用程度。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人员报考不同性质岗位的,按岗位需求参加不同学科组的面试,成绩分开认定。面试考官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小组对确定的签约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四)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组织签约,按招聘小组公示的人选名单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留存拟聘用的往届生就业报到证。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返还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收取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招聘会形成的材料交市教育局保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的就业协议和收取的就业报到证于校园招聘会结束30天内,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19年8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报名时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参与招聘的考生,未提交教师资格证的一并终止拟聘用协议。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面试结束,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报招聘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之前或递补期间放弃及不参与递补的学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酒泉市。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8、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金塔县教育局 何运东 15293733576
监督电话:金塔县教育局 0937-4561001
金塔县人社局 0937-4420501
2.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xls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