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确山县旅游局等单位招聘37人公告
来源: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
2019-03-09 10:55:04
确山县旅游局等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7名:
1.县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4名
2.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5名
3.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5名
4.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名
5.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10名
6.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3名
7.县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5名
8.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3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确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其中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普招全日制专科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有招聘单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7日至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行政新区中原大道北段人社局综合办公楼301房。联系电话:0396-7066497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务费30元,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场填写《确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错过时间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eshan.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招聘方式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次编外人事代理招聘工作,招聘程序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分)+申论成绩(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5的比例(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按照岗位名额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可于3月26日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3月28日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3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在县人社局综合楼三楼,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具体考察工作参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进行。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指定方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编外人事代理合同。
八、岗位待遇
招聘结束后,聘用人员移交至各招聘单位管理、使用,其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工资晋升等业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
(一)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负担;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岗位就业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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