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雄安新区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河北雄安新区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雄安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辅助人员64名,其中安全监管局12人,纪工委监察组7人,生态环境局12人,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19人,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14人,详见附件《河北雄安新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后出生)。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3月9日。
(四)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中国雄安集团所属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和综合管理岗位、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官助理和综合管理岗位薪酬待遇参照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岗位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河北雄安新区三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国聘雄才网(网址:xiongan.iguopin.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8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2—5626800、5626810
报名咨询时间:8:30—12:00、13:30—17:30
3.报名程序:
(1)开始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要求,然后按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在国聘雄才网首页选择“雄安新区社会招聘”专区,使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和登录,按要求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4)从“报名入口”进入职位申请页面,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点击“职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在系统后台被锁定,审核员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应聘人员在国聘雄才网上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后续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验证使用。
(7)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17:00。
(8)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7:00登录国聘雄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申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09:00—11:00
《申论》 14:00—16:3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4月5日,应聘人员登录国聘雄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4月9日-4月10日。
2.证件审核地点:进入证件审核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3.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凡是在网上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月12日,证件审核合格人员在国聘雄才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
2.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报考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面试前须加试计算机听打、看打技能测试,测试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测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5.成绩计算:
报考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总成绩=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以上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岗位)、笔试成绩(其他岗位)高者进入体检。
4月19日,应聘人员在国聘雄才网查询个人成绩、是否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政治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六)公示
在国聘雄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由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是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雄安新区纪工委设置的招聘专用监督举报电话为:19933380650(非工作时间可短信举报或语音留言)。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