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招考27人公告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2019-03-11 13:32:57
  2019年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招考编外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上级领导同意,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派遣制人员。和平分局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说明


  此次,共招录27名编外派遣制人员,其中女性10人,男性17人(两名要求为中共党员,有一定有文字能力,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3、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


  4、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99年3月9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3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标准;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8)现在职公安和平分局勤务辅警。


  三、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3月9日开始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


  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nthr.com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cnthr.com。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服务费,每人45元。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2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3月26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报名登记表2张、党员须提供相应组织关系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缴费时间:2019年3月28日10:00至4月1日17:00。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考试不能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00至4月5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4月7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政审、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4月10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由公安和平分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聘用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根据岗位需要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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