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信阳光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用人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9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即28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专业为护理学;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光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方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已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以及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光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光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相关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相关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就业报到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2)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提供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诚信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我院所有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县卫健委指导下,由光山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医院电话通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先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具体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光山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2019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凡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光山县人民医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