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19人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网
2019-03-11 14:35:2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6-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140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诚聘事业单位编制内优秀人才19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面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考生填报的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3);
(3)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党员(党龄)证明、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及岗位相关知识,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2)高教研究专业技术岗。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者按放弃录用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年限、党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计算规定如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020-3785412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
附件:1-3下载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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