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志丹县中学教师招聘53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志丹县委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保证质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高级中学教师28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2名、英语2名、日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心理学1名、通用技术2名、音乐(舞蹈)1名、书法1名、体育2名。
(二)初级中学教师25名,其中:语文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杏河中学1名),数学5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2名、杏河中学1名),英语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物理2名(旦八中学),生物2名(旦八中学1名、杏河中学1名),心理学3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地理2名(志丹中学1名、保安中学1名),政治2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历史2名(保安中学1名、旦八中学1名),信息技术1名(志丹中学)。
三、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
2.学历条件。高级中学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基础教育类硕士生(音乐、书法、体育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院校)。初级中学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基础教育类硕士生(音乐、书法、体育专业可放宽到专业类院校)。
3.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资格与岗位条件。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高级中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3月8日前将《招聘公告》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第一阶段:按照人才引进的方式选拔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到相关大学宣讲,参加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会,通过资格审查、微课试讲(专业测试)、答辩的方式选拔人才,确定拟聘人员,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将拟聘人员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第二阶段:按照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聘用(第一阶段按计划完成招聘人数,第二阶段将不予以实施)。
1.发布公告。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第一阶段招聘情况,审定公开招聘公告和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开展招聘。
2.报名初审。符合条件且有应聘意向者,由本人携带同底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并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的荣誉证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与复印件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审验证件证书,教育能力问答)。外地应聘者也可采取网上联系的方式报名。
3.技能测试。根据报名初审结果,拟定教育技能测试人员,分批次进行教育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答辩。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总分的50%(满分100分),面试(试讲答辩)占总分的50%(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予录用。技能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聘用。
4.人员选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科目由高到低排序,拟定聘用人员。
5.公示签约。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者,签定就业协议。因不合格者所产生缺额不再予以顺延补录。
6.审批聘任。将拟聘人员上报县级有关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复审。2019年8月初进行,从县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发布。资格复审人员要持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学籍档案到指定地点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志丹县2019年中学教师招聘条件和不按时限复审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公告。
(四)体检。体检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公告。
(五)签发聘用文件及签订合同。8月中旬前,志丹县2019年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签发聘用文件,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集中培训。8月下旬,县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并取消聘用资格。
(七)上岗任教。8月底,到聘用学校报到上岗任教。
五、待遇及管理
1.聘任教师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享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2.聘任教师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核算纳入年度预算,学校按月考核发放。县财政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并缴纳其财政补贴部分。
3.聘任教师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每学期对聘任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聘任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六、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发到招聘报名信箱zdxjyjrs@163.com。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911-6623413,手机15929060066)、陈老师(电话0911-6621631,手机13992159603)、王老师(电话0911-6639606,手机13468864446)。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志丹县2019年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子信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卫计局、法制办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聂德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李志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在志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志丹县2019年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借章)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