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贸促会市展览展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赣州市展览展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是赣州市贸促会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为企业提供有关商事法律人员培训、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我市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展览展会及境外来我市展览业务的具体协调、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有回避关系岗位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信息:在市政府、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市贸促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19年3月12日至20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赣州市贸促会办公室(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南楼1506室);联系人:刘东明;联系电话:0797-8196054。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报好的《赣州市展览展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其中,报考原产地证签证员岗位需提供中国贸促会认可的原产地证签证员资格证明文件。招考贸促业务管理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贸工作经历证明。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市贸促会办公室领准考证。
7、贸促业务管理员、原产地证签证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分别不能低于1∶3和1:2,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分别不足1∶3和1:2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8、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委托具有招考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实施。招聘工作由赣州市贸促会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原产业地证签证员和贸促业务管理员分别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和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发布公告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分值100分)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面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
原产地证签证员岗位和贸促业务管理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笔试高分者),入闱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发布公告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入闱体检与考核人员按公告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费用由市贸促会负责。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2)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审核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797—819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