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林科院第二批招聘118人公告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解决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全院设有19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22个共建机构,60余个业务挂靠机构,分布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院以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全院在职职工3213人,其中科技人员2202人,正高266人,副高667人;建院60年以来,全院涌现出了一批杰出人才,成为我院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先后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全国政协委员12人,全国人大代表6人,国务院参事4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5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9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35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人,5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7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8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6人,50人获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19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1.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
(三)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1.政治坚定,品德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查看附件《中国林科院2019年度第二批招聘岗位信息表》,了解具体岗位的应聘条件,按照相关要求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1日。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生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能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正式发表或待发表论文扫描件等。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以“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岗位”为邮件主题,如“张三+13500000000+清华大学+测绘学+林业研究所管理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用人单位根据发布的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通知考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
三、综合笔试和面试
(一)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综合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2.综合笔试地点:应聘京内单位的考生,考试地点设于中国林科院院内(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应聘京外单位的考生,考试地点设于单位所在地。具体笔试地点将于正式考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告等方式具体告知。
(二)专业笔试与面试
1.专业笔试与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业务能力。
2.综合笔试结束后将进行专业笔试与面试。各用人单位的专业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通知。
3.专业笔试与面试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笔试、专业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补录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林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驻户口的考生。
(三)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络畅通,并及时查看中国林科院官网通知。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有关初试、复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所投简历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中备注的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10—62889026。
附件:
2.京外汇总:2019年第二批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中国林科院人事教育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