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简称人才中心)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二级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子弟学校和幼儿园,其中子弟学校与长江老年大学合署办公,是湖北省示范老年大学,幼儿园为武汉市示范幼儿园。人才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及水利行业提供人才开发培训服务,开展人事代理及测评、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训、人才开发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等。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3. 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与岗位所要求的知识;
4.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 身体健康;
6. 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待遇
(一)岗位与人数
1. 开发部业务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主要承担人才培训咨询与管理、教科研管理、对外交流、国际合作等工作。
2. 理论培训部培训管理与教学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主要承担理论培训部党政干部的培训管理及教学研究,开展培训策划与实施、教学与管理、研究与开发等工作。
3. 技术培训部信息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承担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包括从事网站、APP、公众号等维护及信息编辑,并进行功能开发;课件制作、音视频制作、图像等处理、电子杂志制作;开发互联网+教学管理新技术、办公信息化新技术开发;办公、教学及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4. 人事代理及评鉴部技术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主要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与开发,人才测评系统开发、人才评价等相关工作。
5. 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3名,专业技术岗。承担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6. 幼儿音乐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承担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和音乐教育工作。
7. 幼儿舞蹈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承担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和舞蹈教育工作。
8. 幼儿园财务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承担幼儿园财务工作。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1. 开发部业务管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字学或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2. 理论培训部培训管理及教学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为公共管理、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3. 技术培训部信息管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本岗位其他要求:
(1) 熟悉Web开发技术(HTML、JavaScript、CCS、DIV等);
(2) 熟悉课件制作、音视频制作、图像等处理、电子杂志制作;
(3) 熟悉网络相关硬件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配置与使用;
(4) 熟练使用常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5) 了解Android、iOS平台下移动应用开发相关技术;
(6) 了解网络安全等方面知识;
(7) 了解水利相关知识。
4. 人事代理及评鉴部技术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本岗位其他要求:
(1)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和规章,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练掌握和使用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软件。
上述四个岗位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5. 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岗: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或者全日制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28周岁以内(1991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6.幼儿音乐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28周岁以内(1991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7. 幼儿舞蹈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28周岁以内(1991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8. 幼儿园财务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能熟练使用各类会计软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应聘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舞蹈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按如下条件要求:
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对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在2019年底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在规定期限内因本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②2018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待遇
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招聘信息拟于2019年3月12日起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 )、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上发布, 幼儿园招聘岗位信息将在武汉市相关教育网站发布,报名截止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12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4月12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 (www.cjrencai.com)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为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安全,请报考人员下载《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将所有资料压缩后提交)并发送至28416772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 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具体报考条件中专业设置参照2008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人才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拟定于2019年4月 17日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初审合格人员拟定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前学历和最高学历)、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到人才中心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院内)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条件设置1:3的比例,如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不足9人,取消一个岗位招聘;不足6人,取消两个岗位招聘;不足3人,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其他各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不足3人,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
(二)笔试
笔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人才中心。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开发部业务管理岗位、理论培训部培训管理与教学岗位、技术培训部信息管理岗位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为主。
人事代理及评鉴部技术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岗位采取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音乐教师及舞蹈教师笔试内容以幼儿教育教学等专业知识与实践为主。
幼儿园财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为主。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岗位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其他岗位按录用岗位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拟定于2019年4月20日20:00前通知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并公告。
1. 面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人才中心。
2.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及综合成绩
①开发部业务管理岗位、理论培训部培训管理及教学岗位、人事代理及评鉴部技术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每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权重计分。
②技术培训部信息管理岗位
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
结构化面试每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操作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文字处理、表格处理、ppt课件制作、音视频制作、图像处理、网线制作等。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实际操作考试30%权重计分。
③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音乐老师、舞蹈教师岗位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60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内容。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权重计分。
④幼儿园财务人员
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操作考试,测试使用事业单位常用的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的技能水平,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50%、面试40%、实际操作考试10%权重计分。
(四)体检、考核
1. 体检
考试完毕后,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报人才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幼儿园招聘岗位除以上体检项目外,还需满足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资格的要求。
2. 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考察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五、费用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和长江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拟聘用岗位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由人才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
邮 编:430010 传真:027-82820205
联 系 人:苏老师 027-82820310
杨老师 027-82829565
八、监督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27-82820273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
举报电话:027-82920919
本公告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