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市中医医院招聘21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和《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的有关规定及医院工作需要,现将阜阳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自主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对象
(1)护理要求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护士资格证、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应届生应持有护士资格合格成绩单;因工作需要要求女性身高158CM以上。
(2)临床医学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工作经验优先、因急救工作需要男性、定向120。
(3)检验要求28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病理科。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青霉素、酒精过敏者不予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 4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40-5:30
2、报名地点:阜阳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电话:0558—2780225)
3、报名须知: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自荐信(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历原件、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
(3)请自行下载《阜阳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并将3张1寸彩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贴在资格审查表右上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贴在《资格审查表》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将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审查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我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阜阳市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阜阳市中医医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