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73人简章
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简章
为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支撑,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岗位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岗位
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人员,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济宁市域内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4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28日11:00-4月3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2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审核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3月28日11:00-4月3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面谈准考证》、《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县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4、二代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6、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7、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照片同底版)2张;
8、根据岗位要求,教育类、卫生类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的,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已提交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未发证的,须提交发证机关证明)。
县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情况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引进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筛选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需要选岗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后,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不诚信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此次引进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709227 (综合类),0537-8772185 (教育类),0537-6560700(卫生类)
监督电话:0537-8721803
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