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8名,思政辅导员6名。具体见《2019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各岗位要求的时间点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各岗位要求的时间点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管理岗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思政辅导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方式,除各类保险、公积金按嘉兴市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外,其他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并在报名时间内通过Email发送至jxxyhr@mail.zjxu.edu.cn,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公招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字样,部门和岗位名称即《2019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一)中的部门和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3月13日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
3.考前确认。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本人须到场确认,人事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三)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将与资格初审结果的通知一并发布于我校人事处网站,请应聘者自行关注。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及岗位所需的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学生工作部(处)思政辅导员岗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本次招聘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总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监察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0237(唐老师、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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