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20人简章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9-03-15 11:13:01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公开招聘12345市长热线合同制话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运行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根据工作需要,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12345市长热线”话务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话务员20名(男10名、女10名),主要负责接听热线电话,受理市民投诉和解答市民关于城市管理方面问题的咨询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品貌端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共管理、社会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相关专业者优先。


  4.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5. 具有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户籍;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以上(含1.0),听力正常(以查体为准);


  7.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质清晰。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测试者和有呼叫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


  8.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中文录入速度40字/分钟以上(含40字);


  9.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全天24小时全年轮班制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职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9时-3月2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话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3月21日17时止。


  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向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0471—5900227。


  缴费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3月22日17时止。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4.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27日9时至3月29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削减招聘计划数。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职业能力测试的人员。由呼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水平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九)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十)考察


  进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18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被取消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规定执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900227


  0471—369046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904607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方案由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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