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辅助人员9人公告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需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文秘岗位。
二、招聘名额
司法辅助人员岗位6名、文秘岗位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2019年3月31日为准,即1989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科限全日制、本科不限)。报考司法辅助岗位,政法院校法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报考文秘类岗位,应具备一定写作能力,汉语语言类、文秘类、新闻传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7、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被开除党籍、军籍、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有违法劣迹。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5、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资阳市人民检察院301会议室(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37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填写《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3张。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报考司法辅助岗位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报考文秘岗位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三)体检及考察
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拟定为用工人员。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用工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六、应聘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我院与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该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我院工作。
(二)月工资和补贴不低于2600(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其中试用期工资2080元以上。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发放相应绩效奖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国家规定休假政策,工会会员享受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待遇,试用期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6838603
咨询电话:028-268383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