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就业见习人员招聘简章
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依据《齐齐哈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管理规定,由就业中心负责,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
碾子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黑龙江北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齐山种业有限公司、明一乳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强能酒业制造有限公司。
二、见习岗位
文员、计算机操作员、铸造技术员、模具工程师、推广销售、检验员、财务、灌装车间等见习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16周岁--24周岁失业青年,有无学历均可报名;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碾子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繁荣街道溪畔家园9号楼)。联系电话:0452-667280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无报到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具体打印方法详见;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5d6edee2f49bfc99eadeec97.html)、《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适龄青年: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一)初审。持报名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初审。
(二)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齐齐哈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725元/人/月,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
碾子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