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

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2019-03-15 16:20:45

  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兖州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共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3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济宁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根据组织部门任职回避规定相关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1)与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2)与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等。


  三、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应聘人员填写《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一同发报名专用邮箱yzqycjh@163.com。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7)。邮件名称注明姓名+事业单位名称+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四、现场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5日9:00—2019年4月1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见附件8。


  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资格审查情况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如报名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筛选后按1:10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非应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批准备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政策咨询电话:0537-3753806,3412116。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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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


  附件4: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


  附件5: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6:应聘人员诚信承若书


  附件7: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附件8: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地址


  附件9:应聘须知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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