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35人公告
来源: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9-03-16 13:58:44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教学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原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学院现为全国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同时也是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旅游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院拥有萧山校区及千岛湖校区,分别位于钱塘江畔与千岛湖畔,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千岛湖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系(部、院),开设酒店管理、导游、烹饪工艺与营养等28个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二、招聘计划
我院2019年度专任教师岗位(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行业紧缺人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35名(一般教学岗位25人,高层次及行业紧缺人才岗位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我院招聘系统公布的信息,如有调整,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9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下的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学历尚可适当放宽。
(3)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4)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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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进专业教师优先考虑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或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
3.2019年招聘计划中新引进的35周岁及以下教学岗位人员须根据学院安排赴上级主管部门挂职1年或从事1年非教学岗位工作,同时承担萧山校区及千岛湖校区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四、招聘方式
考核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分别占初试成绩的30%和70%;复试为面试。
五、招聘程序
1.应聘申请
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ourzj.edu.cn),点击“人才招聘”模块,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网站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并填写应聘信息,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年龄、行业经历等是否符合要求。
3.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参加专业知识(技能)卷的考试。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初试中,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招聘岗位专业卷考试信息详见附件2。
4.复试
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以及个性特征等。人事处每月月初和月中集中安排2次复试。所有参加复试人员都须参加行为倾向问卷测试,其结果作为面试参考依据。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确定考察人员和候选人员
院级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考察人员和候选人员。
6.体检
人事处对考察人员统一安排指定医院体检,委托资产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无体检结论者,不予聘用。
7.考察考核
人事处以外调、函调、约谈等多种形式对拟考察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年龄、行业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对于35周岁及以下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学岗位的,学院一般安排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考核;考察对象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对其业务能力考核的依据。考察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实习或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可视为不合格,招聘单位可不予聘用。
8.公示
人事处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察人员在学院网站和省人保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报批、报备
人事处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公示人员,向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报批、报备。
10.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进人员批复意见,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学院确认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见学院网站)执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0571-85211755),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经历,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教师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人: 顾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2863615、82838079
监督电话:+86-571-83686945(学校纪委)
学院主页:www.tourzj.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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