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9-03-18 16:32:30

  2019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精神,制订《2019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招聘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基本条件。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范围中的“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1.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含专门岗位,下同):若公开招聘岗位(含专门岗位)未完成招聘计划且在第二轮补充招聘中仍未完成,该岗位的空缺招聘名额全部转入“小学语文教师(一)”岗位,相应增加“小学语文教师(一)”岗位的招聘名额,在第一轮招聘报考对象中在已设定的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小学语文(一)”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数学(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小学数学(一)”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英语(一)”,按以上规则进行递补。


  2.专项公开招聘岗位:面向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汀县生源2019年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考,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3.长汀县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一)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的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4日。


  2.报名程序: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报名经我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应注意区分“公开招聘”(岗位一、二、三),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岗位一”、“报考岗位二”、“报考岗位三”字样,未注明的视为“报考岗位一”。


  (二)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和长汀县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岗位的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


  2.已和长汀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长汀县生源2019年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再组织报名。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有效验证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本人亲笔填写的《长汀县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或《长汀县职业中专学校2019年新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2张1寸白底彩色近照。


  (2)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以及本款第⑴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四、考试


  (一)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2.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工作。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科考试大纲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要求执行。


  3.笔试合格线。招聘名额与参加省统一考试的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不设置合格线;招聘名额与参加省统一考试人数未达1:3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线。


  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具体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最近逢五逢十的分数作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为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只有1人报考无法按以上规则设置合格线的岗位,设置合格线为总分的50%。


  (二)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不包括专门岗位)的,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我县教育局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按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余职位进入体检环节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报名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长汀县第一中学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为100分,设置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福建省教育考试院5月13日前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六、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只笔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专项公开招聘岗位,经面试合格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聘用办法及有关要求


  1.聘用办法。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科学校岗位数内,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其中,专门岗位拟聘对象,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在报考学科职位中所处的位次参加选岗;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单独设定。


  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有关要求。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新聘用教师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其中三年内本人不得申请县域内调动或申请参加县域内校际交流。


  (三)工作安排


  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城区中小学任教(根据学科结构情况或选派到农村学校交流一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含长汀县生源的2019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农村小学、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任教。


  七、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采取第一轮招聘和补充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每轮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有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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