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公安局香洲分局巡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人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2019-03-18 16:59:42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巡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巡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其中勤务辅警2名、社会管理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三)应聘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需提交资料:
 
  ⑴《香洲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⑵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或计划生育证明;④毕业证复印件;⑤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2、投递要求:
 
  ⑴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和以上个人资料扫描件或者拍照成图,以压缩包形式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发送至邮箱39331686@qq.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写明,如“应聘勤务辅警--张三”,“应聘社会管理协管员--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2019年3月24日。
 
  ⑵资料填写或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⑶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大队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请考生注意携带。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思维、语言表达、心理抗压及处理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并依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入围者与参考人员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能测试
 
  通过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男子: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男子青年组体能训练标准评分表》,如有特长的,在体能测试后展示。如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可视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总成绩计算方式:成绩=面试得分*50%+体能测试得分*50%。
 
  (五)体检
 
  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要求:面试通过后,自行到珠海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含:常规体检、肝三项、心电图、血液、尿检(尿毒品三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可在体测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通过体检、政审、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勤务辅警:被聘用勤务辅警的与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初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2、社会管理协管员:被聘用社会管理协管员的与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警务辅助人员初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约为4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并额外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福利待遇;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咨询电话:聂先生 联系电话:8641532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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