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关于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sc.hrss.gov.cn和 www.sc-mg.com.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 |
主要负责局机关资产及车队管理;局机关的环境整治、卫生绿化、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基本建设有关工作;局授权负责全局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管理运营;局属物流公司的管理运营。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部分岗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限制报考事业单位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是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单位为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下载填写本公告附表3《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发送至274526363@qq.com邮箱。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公告公示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后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由接收《报名信息表》的邮箱直接邮件回复。
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可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4月1日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4月3日至4月4日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局人事教育处(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307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包括理论知识和综合运用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经验积累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公告附表2。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具体的考务工作,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我局于4月9 日16:00前,将本局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按照公告的成绩计算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排序排名,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4月10日的工作时间电话(028-8512568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动的查分结果于4月11日17:00前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布。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符合我省相关加分规定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王舟连同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联系电话028-8512568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整个面试过程中考生不报姓名只报面试序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我局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后,我局将于2019年4月11日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入围报考者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等)。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4月15日的工作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 《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物流行业工作经历和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由局人事教育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局人事教育处。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出具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报名咨询电话: 028-85125685(省冶金地勘局人事教育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5125692(省冶金地勘局党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028-83225317(省纪委驻地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资料一览表
附件3、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9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