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来源:廊坊市公安局 2019-03-20 09:49:28
  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为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安监管病区警务辅助人员,数量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工作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可通过国家规定的招录程序,录用为人民警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廊坊市户籍(或生源地);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
 
  (四)身高:男子身高1.70米以上,女子身高1.60米以上;
 
  (五)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廊坊市公安局主页(http://www.lfgaj.gov.cn:8234)及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3月26日--2019年 3月27日。
 
  2、报名地点: 廊坊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广阳区西昌路290号)
 
  3、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现场测量身高。
 
  4、资格审核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流程:报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3: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心理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面试及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面试
 
  面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 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站公示。
 
  (七)递补、调剂
 
  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由笔试考核合格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政审考察、体检环节。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管理;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辅警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4、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6、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九)封闭集训
 
  对被聘用的辅警进行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辅警的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警务辅助人员正规化管理四个办法和一个规定的通知》(廊公办【2019】11号)执行,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辅警签订合同后,按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核算绩效发放。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廊坊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对于招聘各项流程时间均已全部注明,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以上内容由廊坊市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廊坊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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