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人数及岗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招聘1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管理岗位 |
工作职责 |
(1)负责管理指导各区级体育赛事组织举办工作; (2)负责赛事信息的采集、公文处理和文字材料撰写; (3)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注册及管理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学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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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新闻类、中文类、体育类、工商管理类、英语类 |
年龄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其它资 格条件 |
(1)写作、沟通和学习能力强,有文字功底,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2)能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各种办公软件;(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参与过省级以上体育赛事组织(服务)、发表过文章、英语8级者优先录用。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报名方式(如可将报考材料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等方式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如实填写好的《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报名登记表》(附件,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要求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笔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办公室,星光大道西江路1号广西体育局综合训练馆一楼。电话:0771-4822383。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电话通知。
1.笔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体育赛事、体育社会组织、公文写作和政治素质方面的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笔试三天后至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采用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其本人。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西体育局机关借调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771—4822116(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482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