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58人公告
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等6家委直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及对象:2019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考试(笔试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招聘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考单位报名邮箱(附件4),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设高校报名点2个:2019年3月28日9:00-11:30,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体育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2019年3月29日9:00-11:30, 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体育馆(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应聘人员可按规定时间到相应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2.招聘本科学历岗位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按照专业岗位设高校报名点2个,逾期不再受理。
(1)应聘序号7、20-22、40、41岗位人员(附件5),可在2019年3月28日9:00-11:30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体育场(泰安市长城路619号)进行现场报名。
(2)应聘序号8、23、42-45、49岗位人员(附件6),可在2019年3月29日9:00-11:30到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体育馆(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提交资料:
(1)《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科学历岗位)》(附件3)或《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研究生学历岗位)》(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研究生提供)。
4.资格审查:
(1)招聘本科学历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考试通知单;
(2)招聘研究生学历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考试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分类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按1:1比例开考。
1.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按专业岗位分别安排在2019年3月28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指定教室和2019年3月29日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指定教室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签订协议。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直属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3687707,0573-82875707。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0573-82228947。
点击下载>>>
2019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xls
2019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研究生学历岗位).doc
2019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科学历岗位).doc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