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张掖临泽县卫生系统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 2019-03-25 13:23:18
  关于2019年临泽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临泽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对象条件

联系方式

学历

专业

其它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临泽县人民医院

5

医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范 兵 13629369383

 

2

医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1

 

医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临泽县中医医院

2

医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汪丽萍  18093613067

 

  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30日13:00--16:00,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


  2019年3月31日 9:00--13:00,甘肃中医药大学体育馆大厅;


  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


  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下发聘用文件。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5521626(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936-12388-3(临泽县纪委、监委) 0936-5525802(临泽县人社局)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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