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县中医医院招聘6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衡阳县卫计局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衡阳县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本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职工和2018年8月参加我县编外临聘人员考试且与我县各个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具体各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计划数等,详见附表《衡阳县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公示→试用及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工作由衡阳县卫计局和衡阳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卫计信息网、湖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3月25 日-3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衡阳县中医医院人事政工科,联系人:谭桂莲、欧阳莎、黄琼,联系电话0734-6655112 、 17369386187。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白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好《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报名要求:
<1>.考生根据报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代理报名。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职数的2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并报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如实填写《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相关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方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临床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2>护理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3>中药、西药、检验岗位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公示: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公布入围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20%+面试×2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先后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体检地址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
(六)公示:根据规定程序,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否则一律不予受理(举报电话:衡阳县卫计局0734-6834049、6838158)。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七)试用、聘用
对拟聘用的对象试行试用期。对取得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未获卫技专业技术职称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间,可以参加我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开编)考试,但参加考试不予任何优惠条件或加分。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医院采用同工同酬原则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和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衡阳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9年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xlsx
衡阳县中医医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