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及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9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
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招聘对象
①普通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青霉素、酒精过敏者不予录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三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现场资格预审。报考人员登陆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将3张近期同底版小2寸彩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贴在资格审查表右上方、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表格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方推荐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
②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执业证等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④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现场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6、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和护理岗位还需参加精神科专业加试)。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80%(临床医学和护理岗位综合能力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60%,专业加试占20%)。各科目成绩分别按比例计算后相加,合成笔试总成绩。
①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综合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②专业知识:临床医学、影像医学、院感、医学检验四个岗位考临床基础知识;医院管理、病案管理两个岗位考卫生管理基础知识;护理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
③精神科专业加试: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的考生加试精神科临床知识,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加试精神科护理知识。其余岗位考生不参加。
7、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留意医院网站信息。
8、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对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的应考人员,按照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最低分数和入围人员名单。如入围总成绩最低分数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考试科目的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临床医学和护理岗位的考生则以《精神科专业加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仍相同,再以《专业知识》考试科目的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如仍相同,则以《综合能力测试》考试科目的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围。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后,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和阜阳市卫计委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5天)。
9、资格终审。医院将及时发布资格终审时间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终审。如出现入围考生弄虚作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将相关证明送医院人事科进行终审,医院将取消该考生本次招聘考试成绩,空余名额将从本专业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0、体检。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我院审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5天)。
11、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本次自主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招聘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由他人替考者一经发现,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如被举报并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我院招聘考试将不会授权任何第三方或单独举办相关培训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医院无关。
3、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咨询电话:0558-2256852;监督电话:0558-2256809。
附:
2、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