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人简章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男1名,女1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6年3月29日至200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财会类。
(五)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六)户籍要求:扬州市户籍(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415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路123号),联系人:石瑶艳,联系电话:0514—87637558。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100元报名费,并填写《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www.hj.gov.cn/wykfq)、维扬经济开发区下辖社区公示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4月4日至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四楼服务大厅(江阳西路10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按照1:1.5比例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备用库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