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1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0人、日语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职位描述 | 岗位计划(人)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1 | 教师 | 专职辅导员 |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 10(全部进住男生宿舍) | 不限(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形象气质适合高校学生工作,能住校。 |
2 | 教师 | 专任教师 | 从事日语专业教学工作 | 1 | 日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日语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逸兴楼308室)。
4.报名材料: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个人简历一份。
(4)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及党员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7:00,2019年4月18日17:00在http://rsc.wtc.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参加面试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恕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形式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岗位实行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Ⅱ成绩(70%)+笔试成绩(30%)。
五、面试、笔试、考察及体检等
(一)面试Ⅰ:通过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倾向性等进行评分,面试Ⅰ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进入面试Ⅱ环节;面试Ⅰ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Ⅱ: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面试Ⅱ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才艺展示(自定)方式。日语教师岗采用试讲和回答问题方式,试讲内容提前3日告知。根据面试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面试Ⅱ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时间为90分钟。
面试Ⅰ,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候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Ⅱ,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候试。地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兴楼四楼会议室。
笔试,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00-11:30。(地点:另行通知)地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兴楼四楼会议室。
(四)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在http://rsc.wtc.edu.cn/(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按学校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制度兑现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考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弃权。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tc.edu.cn)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事处)
监督电话:027-87766679(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