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宜章县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8年郴州市专项引才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并报郴州市人社局核准,2019年宜章县中医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1名。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在198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必须为本科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报考人员研究生毕业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类专业;
(4)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宜章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8.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至4月8日(国家法定假期和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宜章县卫计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宜章县中医医院及宜章县卫计局负责。
1.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2019年宜章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④打印的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2. 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另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
3. 本次招聘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知识问答与技能操作的形式。
4.面试内容。医德医风及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操作。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 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体检者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中医医院和县卫生计生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宜章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宜章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宜章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4、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政策咨询
宜章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0735-3726027;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宜章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宜章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