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招聘4人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纳溪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属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此次招聘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4名,均属临聘人员,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应的初级职称,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
(二)专业:1.交通运输(招聘1名);2.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测绘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招聘3名)。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表现记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7.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杨 黎,联系电话:0830-4281422,15884191173。
(三)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并填写《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考试,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随即发放《面谈通知书》。面谈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面谈工作组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审查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应聘条件但德才表现差、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0082)。
八、签约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正常发放薪酬。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即按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现行方案及薪酬标准”聘用到相应岗位,年薪酬6—9万元(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余福利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关注网站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