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3-27 08:36:50
  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直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多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学生辅导员。


  (二)招聘计划:2名(其中学生辅导员①1名,需经常进入男生宿舍,适合男性;学生辅导员②1名,需经常进入女生宿舍,适合女性)。


  (三)招聘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4.年龄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具有主要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52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邮箱报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学生辅导员①。”)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ynursc@ 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要学校或研究生院开具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19年4月15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6611(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衡阳师范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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