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党建指导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9-03-29 11:14:47
  2019年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街道党建指导员的力量,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男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从事相关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本市、本街道户籍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报考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一《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9年4月19日(周五),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定于2019年5月上旬,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3、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组织考察
 
  1、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指导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越组通〔2018〕61 号)文件规定,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496990;联系人:徐小姐、谢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584251;联系人:林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8日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http://www.yuexiu.gov.cn/yxxxw/pc/ggfw/ztfw_ggfw/jyzt/gkzkzp_jyzt/20190328/detail-2158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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