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河东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30人简章
河东区第三批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男性专职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员(以下简称乡镇交通管理员)30名,到各镇街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资格条件
(一)学历
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年龄
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3月28日至2001年3月28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名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从事交通协管员被开除或辞退记录;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或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七)拥有摩托车或C1以上驾驶资格且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录用。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体能测试不达标及政审不合格人员直接不予录用。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法定工作时间),登录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河东区第三批招聘专职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并下载《河东区招录专职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后自行打印,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5、6号窗口(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
3、资格审查材料:
(1)《河东区招录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需有电子版);
(4)退役军人还需持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重点考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3)面试采用政审式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政治思想。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5)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纳。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民警录用标准执行。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三个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不达标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区人社局、交警大队组织政审。政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教育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等问题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有公安系统工作经历后辞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有吸毒史的;
7、有纹身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10、直系血亲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七)录用
由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录用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调剂。
(八)职责与日常管理
录用后,要在乡镇街道交通管理服务站站长领导下,负责交通管理服务站的日常工作;对本乡镇街道内村级交通管理服务室及交通劝导员进行督导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日常工作内容、作息制度、考勤等事项参照河东交警大队相关制度执行。
(九)培训及考核
试用期内,委托河东交警大队进行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完成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三、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统一发放制式乡镇交通管理员服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保险、服装费等月均2550元,交通、食宿自理。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表填写。考生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填写完整,尤其是“家庭成员”一栏,必须填写本人、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及兄弟姐妹的信息,漏填其中任何一人信息均视为无效,其他家庭成员不需要填写。
2、提供相关假证明处罚。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退伍等证件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539-2109727
河东区人社局 河东区交警大队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