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临沂费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人简章

来源:费县人民政府 2019-04-01 09:46:51

  费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费县人民医院医疗队伍力量,优化医疗队伍结构,促进医疗队伍快速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卫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费县人民医院医疗队伍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所需学历、学位;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七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八)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13日。(8:30-17:30)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下载《费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连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件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fxwjjrsk@ly.shandong.cn)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9-2117872)


  费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交的信息,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方式由费县卫生健康局和费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由费县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考计划,经费县卫生健康局和费县人民医院共同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考察和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费县卫生健康局和费县人民医院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费县卫生健康局和费县人民医院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费县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费县卫生健康局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费县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于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公立医院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本简章由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39-2117869


  附件1、费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费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费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