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教师4名,档案管理员、办事员各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教师(专技初级)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
(2)档案管理员(管理九级)1名: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档案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办事员(管理十级)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园内日常安全管理、巡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以上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简历(要求附照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并注明应聘岗位。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单位,也可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名单。
教师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及教学能力测试,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说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名单(不足三人仍继续招聘程序)。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本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
地址:虹桥路2264号 联系人:秦老师、钱老师
电话:62425369 邮 编:200336
Email:szyrs5369@163.com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