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男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电脑文字输入速度要求每分钟录入文字40字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要求以《2019年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辅助人员岗位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网上报名:2019年4月1日14:00—4月5日16: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限内登录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9年4月11日10:00时-4月12日16:00时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招聘单位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中,如报考人员提供不出承诺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构成。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4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30日10:00起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笔试合格考生依次替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做另外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58086156
监督电话:58086930
考务咨询电话:5860108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12;
附件:岗位信息.docx
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