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聘6人公告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北辰区,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现有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设工业技术系、工业与信息化系、机械工程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体育部、思政课部八个教学系(部)。近年来学院分别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天津市高等职业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示范校建设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原则
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2019年03月拟招聘专业技术等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具体专业及技能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信息发布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信息发布时间、方式等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内容为准。
六、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3.报名方式: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岗位招聘计划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2019年4月21日16:00。
(二)资格条件审查、网上缴费
1.按照报名条件,学院于2019年4月15日8:00-2019年4月22日16:00对报名者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9年4月15日8:00-2019年4月23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
3.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统计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改报时间、方式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
5.通过网上资格条件审查并已缴费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9年5月8日8:00开始下载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具体考试大纲、地点等内容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内容为准。
2.笔试考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综合知识》。
3.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阅卷,于2019年5月28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与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张榜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1.学院于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6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报告;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在招聘计划中明确工作经历年限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相关材料原件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7)《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出示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报名时登记有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此环节至多递补三人次。
(五)面试
1.通过学院复审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2019年6月23日。
2.进入面试考生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于2019年6月18日8:00-2019年6月21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3.此次招聘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1)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工作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等。
(2)实践能力考核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组织于2019年6月14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题目由学院统一公布,此环节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不需网上缴费。
4.成绩核算
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实践能力考核、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60%、40%。
5.主管单位、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成立面试招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七人。
(六)成绩公布
1.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2.于2019年7月3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与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张榜同时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3.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人员,不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1.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对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阶段,不能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环节,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可延迟办理体检等入职手续,待特殊情况结束后可以进行有关检查,完成体检,作出结论。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学院按规定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政治审查材料原件或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政治审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
(九)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备案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2.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社局审批后,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学校网页“http://www.tjmvti.cn--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监督电话:022-26983768。
(四)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联系人:邓老师、佟老师,联系电话:022-26987939、022-26987539。
注:网上报名、笔试考试、面试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如遇变更,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时间为准。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