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19人公告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9-04-04 11:46:48

  南京工程学院2019年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南京工程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9名,其中男辅导员12名(岗位职责主要含男生宿舍管理等),女辅导员7名(岗位职责主要含女生宿舍管理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直,办事公平公正。


  3、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与人沟通,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各项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本科和研究生全部为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期限内,登录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进入填写报名表)在线登记、提交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行政中心北楼509室)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4月16日(上午9:00-16:00):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工作证明、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相关学生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届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时政、人文、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


  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办法:分岗位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最新信息栏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面试合格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学校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行雇员制管理(编制外人才派遣,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学生工作处:025-86118867  (岗位政策咨询)


  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025-86118844、86118042(招聘政策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025-86118333


  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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