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2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信息录入、接待登记、信息调查核实及回访反馈工作。
(二)基本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许昌市户籍(含县市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行政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1018室(前进路46号原市人社局院内)。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共3天。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者须递交《报名表》两份(网上下载打印)。
(2)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预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录取,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政审对象。因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确定后,许昌市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日常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薪酬标准
所招聘人员月平均工资按照许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应缴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如国家出台新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4—2160211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