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事业单位引进55人简章
来源:乌海党建网
2019-04-07 10:32:45
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开放的乌海需要人才,发展的乌海渴求人才。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我市将于 2019年4月10日至11日,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举办乌海市事业单位(不定岗)人才引进专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不包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
乌海市事业单位(不定岗) 计划引进5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7.“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以外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0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四)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综合考量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好中选优,择优引进。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大学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学术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创新创业园一楼大厅。
每人限报乌海市各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1个,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考生在填写报名表中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写清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并填写个人所获得的表彰奖励。须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加盖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公章,贴好本人近期正面蓝色免冠彩照。不按要求填写和签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须提供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各学习阶段(从大学学习阶段起)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生证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署的《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量考生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根据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引进手续。
三、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党建网(http://wuhaidj.gov.cn/)发布。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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