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温州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9-04-07 11:25:26
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7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要求其就读院校在2018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500名,排名榜网址: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ARWU2018.html。
2.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双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
上述两类对象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第一学历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浙江省户籍(以2019年4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本科生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国内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4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引进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021-024岗位要求聘用后服从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流动至其他事业单位。
2.引进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3.《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出生年月”)发送至电子邮箱wzlcrc@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报名人员使用163邮箱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扫描件及电子版),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19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谈对象。
(三)面谈
面谈对象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资格复核及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面谈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非鹿城区户籍的拟引进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3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移至鹿城区,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请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88030939。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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