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寒亭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0人简章
寒亭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司法警察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受过刑事、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3、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潍坊市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并有相应的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型、面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法警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婚姻条件不限。
6、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录用;警校毕业生或具有驾驶车辆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的;
4、亲属中有从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职业的;
5、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区法院政治处,0536——7500838。
3、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证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的3张、2寸的3张。
4、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6、经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招聘法警登记表》、《招聘财务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占20分)
法警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和法律知识测试。
2、技能测试(占40分)
法警技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面试(占4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人员按照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情况现场打分,按照平均分计算其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计能测试、面试所占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次按学历高低、年龄小大顺序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法院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要求的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决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执行协议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递增机制,工资待遇不低于潍坊市四区水平;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五险)。
寒亭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