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区监委编外用工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区监委现委托杭州精诚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1名编外财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1979年4月1日(40周岁以下)以后出生,杭州市内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3.国家承认的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若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4年4月1 日之后出生)。
4.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较好应用相关财务申报审批软件。
5.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件于报名期间到杭州精诚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江干区彭埠街道明月嘉苑三区三幢一单元(彭埠创业园二楼)。
3.资格审查:参加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在当天交给资格审查人员留档,原件查验后归还本人。
①《报名表》纸质件;
②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咨询电话:1385715053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及专业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即问答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政审
体检通过后,由录用部门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条件进行政审。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廉江干”微信公众号和江干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由杭州精诚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江干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由杭州精诚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发放。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年薪为人民币66000元;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薪为人民币7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