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仙桃市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中小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中小学校工作需要。
二、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仙桃市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开除党籍的;
5.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其他说明
当某一学科生源计划不足时,是否从其他学科参加面试合格的人员中调剂录用(含具体录用办法),将在面试前公布。
仙桃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