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博山区选拔法院劳务派遣人员11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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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公开选拔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的简章
为满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需要,更好地完成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现在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本区户籍(或配偶具有博山区户籍)且在博山城区居住。
(三)从淄博国益劳务派遣公司现有人员(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中选拔。
二、招聘人数、报名要求及管理和使用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法院劳务派遣人员11名,其中,司法协警5名,书记员6名,由区法院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一)书记员: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 (含技校) 以上学历,有一定书写能力,并熟练掌握计管机汉字录入技能,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司法协警: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驾驶证(B证)、两年驾龄以上,熟练驾驶技术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下载《博山区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报名者于2019年4月10日至12日(周三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填好的《博山区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其他技能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双山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劳务派遣柜台办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组织考察。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经综合素质考评后择优聘用。
四、任职及待遇
(一)任职:被聘用人员由区法院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工作。试用期满合格确定聘用人员,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每两年签订一次。
(二)待遇:被聘用后,工资每人每月2130元,(含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费)。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五、咨询电话
区就业服务中心:0533-4258158
本公告由区法院、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博山区法院
博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