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我区计划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19年计划引进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二、引进条件
(一)学历
全国42所“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专业
中文、法律、社会、经济、管理、环境科学、材料工程、城市规划、农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市政工程等相近相关专业。
(四)其他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三、引进办法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能力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招聘会现场报名为主。招聘会报名以各高校校园招聘会及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2日。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大学成绩单、档案中高考成绩单扫描版(复印件)各1份。
2.已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及电子版。
6.《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及电子版。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
以上所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92380gb@163.com。
网上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政策及待遇
(一)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引进人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二)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2.引进人员在红岗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区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9-4192380,13206807377。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