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运城新绛县医疗集团招聘1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新绛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方案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现仍在规定服务期限内的不得报考。
在我县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全额7人,差额3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新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3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公布招聘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现场报名并填写《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现场报名并填写《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参照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
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
(2)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写),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1)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超过1:3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超过1:3(含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县级医疗机构人员须在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进行。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和考试考务工作;卫体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监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教科、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否则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新绛县卫体局 0359—8526996
监督电话:新绛县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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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