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招聘公安辅警200人公告
新疆额敏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辅助力量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确保额敏县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经额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公安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岗位数量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人员200人,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转军人和警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伤疤,无肢体、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疾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内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身体有大面积暴露在外纹身或有大面积明显疤痕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7)有法律、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政策
1.公安辅警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4000元(含社保五险)标准执行,每年补助1500元取暖费,提供免费食宿;
3.享受与正式在编民警同等生育假和公休假,因公安工作特殊性,每周不少于1天周休日,每季度不少于3天(可连休)季休假,免费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4.对于在额敏县安家落户的辅警人员,工作满3年且考核称职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工作满5年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年满8年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年满10年的奖励80平米住房一套;
5.为内地成功录用的人员,报销单程汽车票、火车票(硬座或硬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报名表(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一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各项证件审核。
(二)体能测试及面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答题时间为3分钟。
(三)体检、政审
体检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政审工作由额敏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填写《2019年额敏县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政审表》,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管理与考核
1.聘用人员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工作岗位,聘期三年,根据考核情况续聘;
2.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额敏县公安局具体进行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斌 18799000001
李 玲 18167551299
办公室 0901-3354080
本招聘公告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